搜宝猎人网

查看: 473|回复: 7

浮标的十二种语言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中国打猎,中国狩猎

马上注册,加盟搜宝猎人,结交更多猎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搜宝.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1)抛竿后,按理数秒钟后浮漂受铅坠重力影响会慢慢立直,但在应立直时还平浮躺着不动,这一般是小鱼在中上层接住钩饵(排除钩坠、线被水草等搁住),应及时扬竿。- h! q: X& N' ]9 {$ L1 H
) @+ w5 @3 |; ^
2)竿抛出后,浮漂在还末立直时就发现快速地向河心方向移位。这是中、上层鱼抢食而走的信号,应立即扬竿& C' m5 W2 r/ X, [
3)抛竿后,浮漂开始立直,自然地慢慢下沉,但还未到稳定“钓二目”时就见漂尾上、下跳动。这种信号反应是鱼在中下层咬钩。处理办法:一是在浮漂短促有力下顿的瞬间扬竿。二是见漂尾回升数目不再上浮(停顿)时扬竿。
4)浮漂稳定露出水面二目,但突然下沉不见。大多数不是鱼咬钩信号,而是鱼的身体、尾巴擦到鱼线所致。如果在风浪中垂钓,这种信号也有可能表示鱼吃食。处理办法是可稍等1-2秒钟,若不见浮漂冒出水面,即扬竿6 y" r5 G- W$ P5 ~( Z; h) i
0 C: u. c' u1 g+ k
5)浮漂立直,漂尾露出水面稳定二目,不时冉冉升为三目或目半后又缓慢沉到二目。这是鱼在钩饵周围吃食、活动索引起水流水压变化,不是鱼儿咬钩,不可扬竿。但说明这时浮漂感觉好,很敏感。9 P- M2 h: ~# f( N& V
3 k+ A7 D# O) _: E+ S1 [/ V* b# N# Z. X
6)浮漂稳定“钓二目”时,先发现徐徐上升一目左右,而后短促有号,应在见浮漂缓慢上升时,作好扬竿准备,当浮漂短促有力下沉的瞬间即扬竿。
7)抛竿后,浮漂立直稳定钓二目,只见慢慢上升至三目,但在上升还未停顿时又有短促有力下沉的信号出现。这很可能是两条鱼分别先后咬双钩饵,应在短促有力下沉时迅速扬竿,往往一竿上双鱼。入门后,有经验的钓手可专门钓双鱼。* L3 X- y) a) {9 a- P# Q$ @
8)浮漂稳定钓二目时,未见正常“下顿”信号,漂尾徐徐上升到三目、四目,直到上升停顿。这大部分是鱼咬钩信号,不管其上升至几目,只要认定上升已停顿即扬竿。但要注意,钓者应有耐心,不可cao之过急
. 9)浮漂稳定约二目,只见慢慢露一目或全部沉入水中,但不是短促下沉。而后又渐渐回升到二目。这是“假信号”不是咬钩真信号。常是由于母线本压入水中,受风力影响牵压浮漂;或因水有缓流使浮漂不稳定。此时不要扬竿,应设法把母线压入水中等稳定漂
10) 抛竿后,浮漂下沉到两目,又缓缓升到三目或四目,这共有三种情况:一是双钩上的饵化掉一个粉饵,漂会露三目;二是双钩上的二粒粉饵都已化教完,漂露四目;三是小鱼来吃饵,但只是顶在口上,吃不进嘴里。处理的办法是将竿子稍向身边移动20厘米左右,将浮漂压入水中。移位漂下压入水后又回到露四目,说明双钩已无饵,应起竿重新装食;如移动时发现浮漂有短促有力下沉的信号,说明鱼已吞约,应迅速扬竿
11)抛竿后,浮漂立直下沉,但一直沉不到二目,而在四目,也不见上浮或移位。这可能是饵料太松软,已在下沉过程中化散掉;或下沉时被鱼咬掉(常见于有风浪环境);也有可能因池底不平造成。处理的办法是轻轻后移一下浮漂,将漂压至露二目,如一会儿又回到四目,则应起竿装食,再抛竿$ F. ~/ D7 e. ^ c' G2 l
/ o, p( j: f" J, u
12)浮漂在稳定钓二目时,不见上下浮动,而是不断左右慢慢摇摆,时而为漂尾小幅度抖动。这不是鱼儿咬钩的信号。前者是鱼在水体中下层游动、觅食引起水流、水压变化 影响到悬坠移位带动浮漂出现的信号;后者则是上层的小鱼在戏线、戏漂,均不可扬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我现在都不钓鱼了 钓鱼的钱 都不知道可以买多少鱼了 犯我华夏天威者 虽远必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对于我这种初哥来说真是不错的好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我也爱好钓鱼我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很好的经验之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讲的如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国狩猎|中国打猎|狩猎|中国打猎网| 搜宝狩猎

Copyright © 2018-2021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吉ICP备10002547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